不動產投資信託(又稱房地產投資信託,英文簡稱 REIT(為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縮寫),是一種類似共同基金,但投資標的物為不動產的投資工具,由美國國會於1960年創造,主要是藉由不動產的證券化許多投資人的資金集資,使沒有龐大資本的一般投資人也能參與不動產市場,獲得不動產市場交易、租金、與增值所帶來的獲利,同時又不需要實質持有不動產標的。


不動產投資信託特點是信託之主要收入來自租金, 而信託亦需要將未來絕大部份的盈餘用作派息。正因如此, 不動產投資信託的派息率遠高於巿面一般股票。


據一般觀察,不動產投資信託的風險與報酬約居於股票與公債之間,而另一方面由於其不動產的特性,也使得不動產投資信託在對抗通貨膨脹時特別有利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--  以上資訊採自 Wikipedia


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
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
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


為一種不動產證券化商品,主要投資標的為不動產,其特色之一,就是每年強制分配股息。

其概念簡單地說,以往辦公大樓的所有權為一位或數位大老闆所擁有,現在大老闆把辦公大樓的「所有權」交付給信託公司,信託公司再把大樓的所有權,切割成較小的單位,讓一般投資人來認購。房地產景氣與利率水準是兩項最重要的參考指標。

不動產證券化的標的主要為辦公大樓、購物中心、倉庫、飯店、量販賣場等商業不動產為主。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在國外已行之有年,在美國不動產證券化基金於1880年代就已發行,由於1933年核准美國退休金投資,才獲得一般大眾大舉投資。

在2001年,由於體認到REITs對產業與經濟是不可或缺的,故標準普爾500指數首次加入REITs。

在國內REITs採取封閉式共同基金的運作模式,以有固定現金流量的不動產為主。每單位金額為新台幣 10元,最小申購金額1萬元,而交易方式像股票投資一樣。規模20億元以上者,在櫃買中心掛牌;30億元以上者,在證交所上市。


資料來源:(http://www.funddj.com/z/glossary/gl_homeA.asp?a=$^$glossary$glcat[18]djhtm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spac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