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07/12/17 04:09

記者梁世煌/專題報導

 

緊鄰的兩間小套房,到底能不能合併當成一間房子向銀行申請貸款

日前有民眾用這樣的方法成功得到銀行貸款,卻在後來想將其中一間套房出售,並要求提前清償部分貸款時,遭到銀行要求必須一次還清全部房貸後才能變更設定。由於小套房早已出售,交屋手續卻還卡在銀行不願變更房屋設定這一關,讓這名民眾十分頭痛。

 

根據了解,該名民眾在數月前買了相鄰兩間各十坪的小套房,以「打通設計」為由,將這兩間小套房合併當成一間房子,向遠東銀行申辦房貸,當時遠銀核貸了670萬元給這位民眾。

 

不過,後來這名民眾發現無力負擔每個月3.8萬元的房貸,於是決定不將兩間套房打通,改將其中一間套房出售以減輕負擔,並在這間套房賣出之後,向銀行要求提前清償一半的貸款(即一間套房的貸款數),同時要求更改已售出的套房的抵押設定。

 

不料,遠東銀行卻向他表示,由於該行已不承作15坪以下小套房貸款,且該民眾當初是以20坪的一般房貸申貸,因此,若要提前還款必須一次還清,不能只還其中一間套房的錢,而且還得支付提前還款違約金。

 

這樣的說法讓該民眾相當不滿,認為銀行根本沒有事先告訴他兩間套房不能分開還款,等到他房子賣出去了,才告訴他必須一次清償所有貸款,教他如何負擔這些損失?對此,遠東銀行提出說明指出,當初這位民眾向銀行辦理房貸,是以兩間套房打通自住的理由來申貸,該行才同意將兩間套房當成一間房子、以一般房貸的方式貸款給他。結果現在該名民眾卻是要將其中一間套房出售,不僅不符合當初申貸的理由,也違反該行不承作小套房房貸的政策,因此才會在最初要求對方提前還款必須一次清償,不能只還一半。

 

遠銀也透露,根據該行向聯徵中心調查的結果,遠銀懷疑這名民眾有可能是投資客,基於風險控管的理由,其貸款條件本就較為嚴謹,目前遠銀即使同意其部分清償,其還款金額也必須較一半(即335萬元)高,大約為420萬元才行。

 

不過,遠銀也強調,對於純粹自住的貸款案,遠銀的貸款條件一向較為寬鬆,只要這名民眾能夠具體證明這戶房子的用途真的是自住而非投資,遠銀自然願意考慮同意其先還一半貸款的要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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