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07/11/25 04:09

記者林耀文/調查報導

 

國內房市景氣在近三年來明顯回春,推案建商獲利頗佳,卻也吸引一些居心不良或拚運氣的建商投入市場搶錢行列,並利用人頭擔任公司董事長,向銀行申貸高額融資。但目前房市景氣降溫,這類型業者陸續採取落跑動作,將餘屋爛帳丟給銀行,讓原本已穩定的金融秩序,又醞釀興起一股壞帳風暴。

 

高雄縣建商公會理事長劉文城指出,房市景氣升溫時期,確實會吸引一些老建商回鍋,甚至有其他行業人士邀集三五好友合股成立建設公司,即投入房市推案行列,全台各地建商公會新加入會員的建設公司也大幅增加。但居心不良的建商僅在少數,並非小型建商或新成立的建商即有問題,要以人頭董事長向銀行申請土地融資或建築融資並非易事,因今年開始,銀行對建商申請融資的把關動作趨於嚴格,除非不肖業者買通銀行人員,否則要順利核准貸款相當困難,大多數的建商皆謹守本分專心經營,建築業與銀行業相依共榮的良好關係,應不致遭極少數的惡意倒帳型業者所破壞。

 

根據調查,目前業界盛傳的人頭董事長建商,大多心存僥倖,打算趁景氣高峰時期大賺一筆,並非詐騙集團的分身,公司成立時即以人頭擔任董事長,則是讓股東們預留退路,萬一遇上景氣反轉,推案失敗背負大筆債務,即由人頭董事長充當替死鬼,讓幕後的金主與大股東能順利脫身,日後仍有再起爐灶機會。這些人頭董事長的建商,主要可歸納成三大類型。

 

老建商 借殼還魂 手法高竿

 

第一類型是借殼還魂型老建商。這類型的建商,搶錢手法最高竿,堪稱為詐騙集團祖師爺等級,大多為上一波房市谷底時期,因公司經營不善宣告倒閉,目前又重起爐灶,將暗藏的資金再度投入房市。

 

市場盛傳部分業者在1999、2000年房市谷底時,眼看餘屋出清困難且資金週轉將出狀況,即先花費數百萬元買通銀行分行經理與放款人員,在公司倒閉前,再增加貸款額度,將資金轉入親友名下或海外戶頭,然後放手不管,讓公司倒閉,餘屋由銀行承接,再透過銀行內部安排的眼線與親友合作,將整批餘屋低價買回,等待房市回溫再以高價售出,即獲得充裕的「東山再起」資金。

 

目前這類老滑頭建商,雖然藏在四處、可隨時運用的現金飽滿,因個人信用破產,名下也無法擁有資產,改名新成立的建設公司,乾脆由仍有正常工作的小股東擔任人頭董事長,幕後操盤手仍是老滑頭建商,如手氣又轉背,再如法炮製一番,重新上演一齣死而復生戲碼,「景氣不是問題,能夠搞錢才是贏家」,成為老滑頭建商的真實寫照。

 

新建商 小型插股 迅速脫產

 

第二類型是小型插股型新建商。這類型建商多由一、兩位熟悉建築業或營造業的股東發起人,邀集親朋好友,每人投資插股數百萬元,所成立的小型新建商,公司資本額多在2、3,000萬元以內。

 

大股東因明瞭房市景氣波動風險,因此拱手將董事長寶座讓給小股東擔任,或是讓情婦支薪充當人頭董事長,連包養費都可省下,並說服股東們萬一公司經營不善,需由人頭董事長背負債務,因此每月薪水至少需達十萬元以上,同時公司也需事先準備一筆上百萬元的安家費,當餘屋出清困難、公司即將倒閉時,先讓信用良好且名下有不動產資產的人頭董事長迅速脫產,再將爛帳丟給銀行。

 

由於銀行會先將土地與房屋抵押品聲請法院拍賣,當抵押品拍定價格無法完全清償建商債務時,才會轉向人頭董事長要求清償債務,但遇上這類型的人頭董事長建商,只要放款時的抵押品估價合理,且人頭董事長已脫產,銀行只好吃悶虧,列入呆帳。

 

小建商 大量推案 專賺管銷

 

第三類型是推案賺管銷型小建商。這類型建商多為在商場上打滾多年的業者,熟識各界人脈與金主,從原本的小建商,開始大肆對外募股充裕推案資金,向外行的股東們訴求推案利潤非常豐厚,至少可達入股資金的一、兩成,再大舉進場買地,但要求股東們必須負擔5%公司管銷費用,由小建商親自擔任董事長。

 

不管市場景氣變化與區域房屋供需情勢,只要推案愈多,小建商賺取的利潤即愈多,但小建商早將妻兒移民且在海外置產,暗中也取得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的永久居留權甚至公民身分,萬一時機不對,爛帳一樣丟給銀行承接,立刻偷渡或光明正大搭機去當外國人,享受荷包滿滿的美好人生。

 

熟悉銀行作業的建築業者透露,在銀行緊縮貸款的情勢下,審核建商信用會更嚴格,以人頭董事長向這類把關嚴格的銀行申請土地融資、建築融資,難度相當高,但仍有少數市郊地區或積極衝刺建築融資業務的銀行分行,即使不透過買通銀行人員的方式,只要以區段良好的土地當作抵押品向銀行申貸,加上人頭董事長的信用無瑕疵且名下有資產,貸款得逞的機會頗高,若銀行高估土地價格與區域房價,這類建商幾乎是拿銀行的錢「拚景氣」,成為人頭建商一案決生死的新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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